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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浙江省防雷检测机构请知晓,日前,浙江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规范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管理,依据《雷电 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38 号)第二十三 条的规定,即日起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资质单位需向浙江省气象局报告相关信息。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
(一)报告主体
1.浙江省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2.取得其他省(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且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单 位。
(二)材料及报送方式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表》电子稿和扫描件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 zjsqxjflb@163.com。
(三)信息公开
完成信息报告的资质单位名录将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 公开。
二、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信息
(一)报告主体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资质单 位(包含分支机构)。
(二)报送方式
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检测项目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单位信息报告要求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要主动报告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重新报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信用监管。
(二)检测项目报告要求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检测单位应在出具检测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检测单位账户上传检测项目信息,确保提供的检测项 目信息真实无误、无遗漏。检测项目信息将作为质量考核和信用 监管的重要依据。(来源浙江省气象局网站)
雷电防护相关的新政策,各大第三方防雷机构都一定要时时关注哦,具体可以收藏当地的气象局官网哦,也可以关注中普科技网站哦,中普小编也会为大家更新部分地区的防雷资讯,特别是安徽省内的防雷新资讯,小编会实时更新的!
(一)报告主体
1.浙江省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2.取得其他省(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且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单 位。
(二)材料及报送方式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表》电子稿和扫描件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 zjsqxjflb@163.com。
(三)信息公开
完成信息报告的资质单位名录将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 公开。
二、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信息
(一)报告主体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资质单 位(包含分支机构)。
(二)报送方式
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检测项目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单位信息报告要求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要主动报告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重新报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信用监管。
(二)检测项目报告要求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检测单位应在出具检测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检测单位账户上传检测项目信息,确保提供的检测项 目信息真实无误、无遗漏。检测项目信息将作为质量考核和信用 监管的重要依据。(来源浙江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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